应该在外兼差为自己加薪吗?-铭润企业内训_管理培训

应该在外兼差为自己加薪吗?

发布时间: 2018-03-22 20:16      来源:拓展训练 http://www.tuozhanm.com        点击数:
这是我从事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发生的故事。我当时任职的公司位在新竹科学园区,公司的主要营业项目是设计与製造电脑周边设备。有一段时间,公司有二位线上作业员,每天下了班以后在新竹光复路上当槟榔西施。这故事有趣的地方是,她们会穿着「晚上上班的制服」来我们公司工作。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吗?好像是、但也

  这是我从事ABC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发生的故事。我当时任职的公司位在新竹科学园区,公司的主要营业项目是设计与製造电脑周边设备。有一段时间,公司有二位线上作业员,每天下了班以后在新竹光复路上当槟榔西施。这故事ABC有趣的地方是,她们会穿着「晚上上班的制服」来我们公司工作。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吗?好像是、但也不是。在生产线上工作时,线上作业员需要在便服之外罩一件白色外袍,所以工作时大家的服装都是一样的,感觉起来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一到中午用餐时间,大家在员工餐厅里就难免议论纷纷。我的直属主管,也就是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有一天终于忍无可忍,跑去指责那两位同仁的不当穿着,过了没多久她们就离职了。我们都开玩笑说,要论起薪水,也许她们在我们这里的工作才是兼差打工。

  劳动市场上每隔一阵子就会被拿出来批评一番的议题,大概就属台湾的「低薪」问题。无论是讨论台湾年轻人流行到澳洲当台劳、台湾劳工的薪资比不上韩国、或是台湾的薪资停滞已经变成亚洲某些的负面教材...总之,台湾的薪资成长停滞甚至倒退,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我没有打算要在此对这个议题发表意见,因为这牵涉到的层面既多且广。但我有一天搭公车时听到一个广播节目的广告,用「老闆不加薪、自己替自己加薪」做为号召,鼓励广大上班族利用下班时间兼差打工,替自己多赚一份薪水。

  究竟,利用自己下班或休假的空档多兼一份差事,让自己可以多赚一些钱,是不是一件对的事情呢?

  我想得起来的,这些年来我看过听过台湾有为数不少的公司都在人事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员工不得在外兼差」;不过劳工主管机关可不这样认为,因为「员工下了班以后的行为是员工个人的自由,公司无权干涉」。员工领公司的薪水,应该在上班时间全力以赴,将砖业和心力放在工作上,并如期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务。但下了班以后,就是员工的自由时间,如果一个员工打算在下班以后和三五好友去吃饭看电影唱KTV,那其实和公司没有关係。同理,如果员工打算在下了班以后去开计程车、速食店打工,自然也不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

  但就算是这么说好了,我也不会鼓励员工在下了班以后,漫无目标地打工兼差。

  观察一下在企业里身居要职的稿阶主管,有哪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一个人打好几份工,然后一路升迁到现在的职位上?我相信比例一定很低。因为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一个人在上班的时候尽心尽力、甚至在下班的时候还会不时思索该怎么样让自己的工作绩效更好,比较容易在职场上脱颖而出。也许这是互为因果的事情,但我自己的观察大概是,那些在企业里身居要职的主管当然不需要在下班后还兼差打工、但很多时候在下班后还兼差打工的人,确实有可能在升迁的路上遭逢较大阻力。

  所以,如果你要兼差打工,而且你还有选择,我觉得应该要考虑的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这个兼差打工对你有没有财务以外的正面效益?以及你原本的工作会不会因此造成伤害?

  我前一阵子在健身中心运动时认识一位教拳击有氧的教练,休息的时候我就和他闲聊起来,他说他很年轻的时候确实是健身教练,但认为自己不可能一直从事这份工作到退休 ( 也许是他的个人意见啦,没有对任何职业不敬的意思 ) ,所以他选择转换跑道到企业里当上班,但一个星期有两天会在下班后到健身中心教课。他笑着跟我说:「反正自己也需要运动一下,顺便赚点外快。」又或者是我有一个朋友,白天的时候担任朝九晚六的MIS工程师,但他下班以后和几个朋友合组了一个很小的研发团队,自己摸索开发手机的app软体。他认为这是科技发展ABC新的趋势,希望自己可以累积一些实务经验,未来转职成为手机应用程式设计师。

  至于兼差对原本工作的伤害,我想谈的是,你总不会希望自己白天帮A公司写程式、晚上帮竞争对手B公司写程式。这就算没有兼差的问题,也会有其他道德或法律上的问题。如果你只是希望多赚一点钱,也许这样做ABC迅速容易,但是也有可能从此把你的职涯给整个搞砸。
  又或者没有那么複杂,你只是在下班以后去做一些需要劳力的工作,比方说开计程车或是在便利商店的夜班工作,跟竞业禁止之类具有争议的情况都没有关係。但即使如此,你也需要问你自己,会不会因为这份额外的薪水,造成你的精神或体力不支,反而对你白天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员工需要在下班以后去打工兼差,大多数恐怕是出自于不得已,为了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而不得不这么做。也因此,应该只有少数人会希望自己一直持续维持二份以上工作的生活。既然这样,你的兼差选择ABC是可以累积自己的砖业实力、或者是可以提供一些其他的附加价值 ( 健康、人脉、人生阅历... ) ,要不然ABC起码,你不会因为兼差打工而连本来的工作都不保。

  那如果从主管或公司的角度,又该怎么看待员工的兼差打工呢?

  我想ABC重要的是,尽可能不要让员工必须去外面兼差打工才能维持生活。
  前一阵子因为工作的缘故,有机会和几位企业家老闆们一起用餐,餐叙间,有一位很成功的企业家提到「很难想像一个月领22K的年轻人,扣掉房租以后,该怎么在台北市过生活。」对,正因为领过低的薪水在台北市不能过生活,所以他们需要在工作之余去打工兼差。所以,如果你希望你的员工或部属可以全心为你的公司或部门贡献心力,ABC直接也ABC简单的方式,当然就是多付一点薪水,让你的员工领一份正职员工的薪水就足够过生活。

  如果你是公司里的老闆或主管,而你发现有员工下班以后在外兼差打工,ABC个要釐清的,应该是员工有没有因此做出明显伤害公司的行为。员工在外打工兼差会让主管发现,如果不是员工绩效出了问题,就是员工本人或其他同事在私下散播这个消息。当你知道这件事情,把员工找来直接关切一下,我认为是主管应该要做的事情。不是要限制员工的自由,而是弄清楚员工兼差打工的性质,是否有和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如果有,当下就应该要做出处置:如果没有,也可以考虑劝说员工保持低调。这大概足以避免日后很多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困扰。

  剩下的大概就是绩效管理的问题,而绩效管理的问题回归到绩效本身即可。如果一个员工没有在外兼差打工但绩效很糟糕,另外一个员工在外兼差打工但绩效很不错,哪一个人才是问题员工?当然是前者。从管理的角度,下了班以后兼差当SOHO族帮其他公司写写程式是不可原谅的吗?如果是,那下了班以后坐在电脑前面透过网路看韩剧或是上脸书难道就会比较好?
  公司把判断员工是否适任的标準锁定在员工的工作绩效,而非员工下了班以后去做了些什么事情,才是管理的本质。身为主管的人不妨想开一点。如果真的要做甚么,要嘛帮员工争取一些加薪、要嘛鼓励员工选择那些可以增加自己的砖业能力的兼差工作,也许更有建设性一些。


( 本文ABC早刊登于[能力杂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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